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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19日电
1至4月,贵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8元,在西部十省会城市中位居第三,仅次于南宁和成都;同期贵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98.5%,在十城市中最低。
记者昨日从
贵阳市统计局获悉,1至4月,西部十省会城市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南宁市3528元、成都市2974元、贵阳市2888元、乌鲁木齐市2870元、昆明市2858元、西安市2801元、西宁市2768元、银川市2478元、兰州市2319元、呼和浩特市2073元。
西部十省会城市的价格指数(以100为基数的市场价格涨幅)分别是:呼和浩特市102.9%、成都市102.5%、昆明市102.3%、兰州市101.2%,南宁市100.04%、乌鲁木齐市100.03%、西宁市99.5%、银川市99.0%、西安市98.9%、贵阳市98.5%。(吕飞)(责任编辑
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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