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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18日电记者昨日从贵州省物价局获悉,该省公安强制戒毒所戒毒收费出台新标准,各地州市级公安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人员生活治疗费标准为每人每期3400元,县级(含县
级)以下为每人每期3000元。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每期)。
戒毒人员生活治疗费包含:伙食费、生活用品费、学习资料费、监护康复费、水电燃料费、卫生消毒费、检查检测费、护理费、治疗药品费、辅助药品材料费等。足额交费的必须给予药戒。期满后,延长戒毒期限的,不得再收费。
另外,公安强制戒毒所自愿戒毒最高收费标准为4200元/人·期,每期戒毒时间为3个月,在此标准内由戒毒所按提供的服务与自愿戒毒人员或其家属协商收取费用。(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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