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前70多分钟里,安全监测系统曾10次发出警报,最长的持续5分多钟,竟没有引起作业人员重视,更没有采取撤离措施,结果付出了34条生命的惨痛代价。读罢这条消息,不禁令人扼腕。
如果说以往矿难多系经营管理者无视安全生产,漠视工人生命,终致酿成大祸,应该追究领导责任的话,那么,宝兴矿难却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有了相对先进的监测条件,为什么仍然发生了如此灾难?违章作业责任在谁?
于是,我们不得不提到工人的素质和自我保护问题。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工人再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出力流汗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技术素质,包括对自身权益的认知与保护。否则,面对先进的设备与条件一片茫然,那么,所有先进的东西也都等于零。令人忧虑的是,目前在许多苦脏累险岗位上的多是农民工,文化不高,甚至大字不识,只知道拼命干活挣钱,不惜力,也不惜命了。如此埋头苦干,出事只是早晚而已。
工人自我保护能力的缺失不能只归咎于工人自己。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和教育、保护工人是应尽的义务。特别是高危行业,更应当作大事,常抓严抓,松懈不得。宝兴矿难发生前的10次警报,即使有一次引起领导的重视,采取断然措施,无论井下如何麻痹,悲剧都可能避免。在这一点上,有关人员推脱不了责任。
宝兴矿难教训深刻,教训的关键是记取,是反省,是整改,否则,还会有更大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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