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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严重,尽管近几年有关部门一直在清理回收,然而截至目前,仍有6亿多元未追回。
记者从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获悉,贵州1992年开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有了售房款和住房公积金后,挤占挪用住房资金的现象就时有发生。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住房资金的大部分都要转化为职工的住房补贴。因此,被挤占挪用住房资金,大部分都应该是职工个人的住房补贴资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从缴存起就是职工个人的。据悉,贵州省的某些地区挤占挪用住房资金高达3亿多元,导致职工很难兑现存量补贴。
据介绍,由于种种原因,清理回收挤占挪用住房资金,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虽然国家和贵州省都多次强调,要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追回,贵州省的大部分地区也制定了还款计划,但最后大多无法按计划落实。由于没有强有力的追收措施和相应的处罚手段及办法,因此,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效果。据悉,有关部门已向贵州省政府递交提案,建议加大清理追收挤占挪用住房资金的力度,对到期仍未归还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唐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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