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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13日电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贵阳市财政局日前出台4个再就业配套扶持政策文件。至此,贵阳市再就业配套扶持政策已达15个,而余下的3个文件
也将在近期出台,7月底前,各项政策将全面实施。
新出台的4个文件分别是《关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岗位补贴的通知》、《关于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拔付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申领拔付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有关人士介绍,4个文件的出台,将多方面给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
据悉,贵阳市已组建39个劳动保障所,工作已陆续开展,后续的31个所的建设6月底以前也将明确。
文件解读
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
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且介绍就业成功的下列机构可获得职业介绍补贴——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国企大龄就业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指在社区组织开发,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是指安排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上的男性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期限(含1年),经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可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贵阳市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招用的人数从再就业资金中对企业提供为期3年的养老、失业保险补贴。在社区组织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安置对象人数,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相应的养老、失业保险补贴。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
再就业培训补贴对象是指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分为职业指导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三种形式。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的机构免费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承担再就业培训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完成再就业培训和鉴定任务的情况,分别从再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再就业培训补贴。(何凌虹)
(责任编辑: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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