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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开阳县针对近500户用人单位,组织开展了一场以“禁用童工”为主题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并未发现用工单位违法使用“娃娃工人”。
据介绍,国务院于2002年颁布施行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文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此次开阳县、乡两级劳动保障机构联合出击,采取抽查与自查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服装、餐饮、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被列为检查重点。
在为期一周的检查过程中,共有481户用人单位接受了检查,涉及从业人员3176人。目前,该县检查组已向存在非法用工的单位下达整改指令书6份;对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签劳动合同,并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记者 刘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