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起,在我省从事人才交流、人才推荐、人才测评、人事代理、人才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只有通过贵州省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才表明其已具备从事该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职务的水平和能力。这是省人事厅近日出台的办法中作出的规定。
据了解,为加强对我省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我省人才中介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省人事厅近日印发了《贵州省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和《贵州省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省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分为:人才中介员、人才中介师。报名参加人才中介员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报名参加人才中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毕业,从事人事人才工作6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人事人才工作4年以上;获硕士学位或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人事人才工作2年以上;本规定发布前,按规定已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相近管理工作1年以上。
办法规定,我省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由省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 (记者 商昌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