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
林树森主持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和《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草案)》,原则同意废止《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贵州日报讯(刘超凡) 4月14日,省长林树森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和《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草案)》,原则同意废止《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会议认为,《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森林公园建设事业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森林公园定位不够明确、建设资金不足、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矛盾突出、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园管理,实现森林公园建设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更好地发挥森林公园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十分必要。
会议认为,《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该《条例》中规定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已经发生变化,很多内容与上位法不相衔接,主要内容已被新法取代,很有必要废止。
会议认为,加强酒类产销监管不仅关系到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更直接涉及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省是酒类产销大省,名优白酒久负盛名。但在酒类产销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促进我省酒类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草案)》势在必行。
会议决定,《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经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废止。《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草案)》经修改后,由省政府颁布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