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李缨) 一份保存完好的嘉庆年间的“判决书”日前在三穗县桐林镇新艾村被发现。该判决书用毛笔书写于一不规则构皮纸上,所述案情与山林土地权属有关。
据介绍,此判决书是三穗县政法委有关人士到桐林镇新艾村村民龙文涛家做客时发现的。“判决书”约800字,案情叙述详细,落款为“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八月初二绘”。判决书称,特受贵州思州府正堂加五级功加一级纪录十六次张,为狱事审判后山洞(今三穗县桐林镇新艾村)龙秀举等控告龙秀斌违断强耕一案。
因年代久远,“判决书”早已发黄变软,但由于保管得当,没被虫蛀,纸张完好无损,字迹清晰。龙文涛说,该“判决书”是其祖上传下来的,在家保存多年了。
目前,此书依然保存在龙文涛家,判决书“价值几何”,有待专家进一步考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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