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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走泰商百万巨资"大队长"一审领刑13年
www.gz.xinhuanet.com  2007年01月05日 15:28:29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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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都市报1月5日讯(谢培松 廖波)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中院新闻中心获悉,谎称“调动武警解救人质”,骗走一名泰国商人180余万元的被告人陈贵均(本报曾作报道),日前被贵阳市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陈贵均应征入伍,在某武警部队服役,1999年陈贵均经人介绍,认识了泰国商人胡某,1999年12月1日,陈贵均从武警部队退伍。

    2005年10月,胡某告诉陈贵均,他的朋友陈某称被人绑架到云南,希望陈贵均帮忙解救,陈贵均称要动用武警,需要费用,胡某随后陆续汇款136万元至陈贵均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上,钱到账后,陈某打电话给陈贵均,称自己并没有被绑架,只是想用这个办法“套点钱用”。但之后,陈贵均仍打电话给胡某称,人质已被安全解救。

    法院还查明,2005年11月,陈贵均与胡某在深圳见面,陈贵均向胡某谎称自己已是武警部队的大队长,胡某随即告诉陈贵均,他的朋友李某称被人绑架到新疆,请求陈贵均带部队到新疆解救,陈贵均予以答应。胡某随后陆续汇款51.94万元至中国工商银行陈贵均指定的账户上。之后,陈贵均为了摆脱胡某,让人打电话给胡某称,“陈贵均在解救人质过程中,被流弹打死”。这时胡某发觉上当受骗,遂报警。

    在陈贵均被捕后,贵阳市公安局依法查扣了陈贵均的银行存款83.36万元,现金3.5万元,其余所得赃款已全部被陈贵均挥霍。

    法院认为,陈贵均诈骗他人财物,累计金额达187.94万元,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陈贵均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2万元。(完)

 
(责任编辑: 张月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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