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11月1日讯(廖波) 用伪造的银行存款凭条,骗走自己所在公司价值25万余元的货物,日前,黔西县人马世友被贵阳市中院终审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马世友今年24岁,被捕前系辽宁忠旺集团贵阳分公司职工。2006年3月18日,马世友利用伪造的建设银行存款凭证,骗取了辽宁忠旺集团贵阳分公司的铝合金型材8.235吨、塑材5.577吨,总价值252878.40元,之后租车将这批货物运到黔西县甘棠乡某农户家中存放。在接到该公司报案后,警方在黔西县将马世友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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