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频道 >> 律师说法
 

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新华网 (2003-11-21 11:03:19)
稿件来源:本网

 
 

  律师您好:我和男友是共同出资并贷款购买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合同签定当天交了一万元钱,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去做的结婚登记,其余的首付款是在登记之后交的,贷款为组合贷款。我想知道,象我们这种情况,如果不去做公证的话,房屋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谢谢回复!

  答:根据您所叙述的
情况,购房款以按揭的形式支付而时间又是在您和您的丈夫结婚登记之后,那么该房屋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受您现在的丈夫以前交付一万元定金的影响。(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畏)

 

  律师信箱:w_w_lawyer@sina.com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


相关新闻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图片新闻
丹霞地貌新景观 赤水大门美人头(2003-11-21 09:44:06)[详细内容]

濮存昕到贵州宣传防治艾滋病(2003-11-20 11:39:01)[详细内容]

今日要闻
· 贵州有了首批“评茶员”
· 贵州发现假“标准砂”销售点
· 贵阳市公务员招考284人进入面试
· 贵阳:择校费已退千万元
· 贵州省饲料工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专题报道
防爱大使濮存昕贵州行
法官为市民打房屋官司“支招”
私盐倾销的背后
贵州优先发展农村夯实富民兴黔基础
贵州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热点聚集
· 防爱大使濮存昕贵州行
· 房产证为何迟迟拿不到手?
· 贵州客运市场僧多粥少起烽烟
· 贵州构皮滩大型水电站正式开工
· “通天记者”贵阳现形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