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频道 >> 律师说法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如何调解?
新华网 (2003-10-14 15:14:14)
稿件来源:本网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如何调解? 

  可以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如何保存证据?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尸体可以保存多久?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如何进行尸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能否拒绝尸检?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畏 提供

律师信箱:w_w_lawyer@sina.com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


相关新闻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图片新闻
贵州发现一罕见古人类遗址(2003-10-14 09:05:39)[详细内容]

首届中国小姐选美大赛贵州赛区暨贵州小姐选拔赛拉开帷幕(2003-10-13 10:05:31)[详细内容]

今日要闻
· 贵阳市三次产业全面增长
· 政府医疗救助扶贫项目落户息烽
· 贵州6旬老人写伟人传记
· 贵州:28年少生人口千余万
· 遵义企业击退美国反倾销指控
专题报道
关注贵阳拾荒人
贵州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思考
直击贵阳英语培训市场
视点:家庭暴力
六盘水“寄读现象”调查
热点聚集
· 夜郎品牌要名至实归
· 关注贵阳拾荒人
· 喀斯特石漠化:一个沉重的话题
· 直击贵阳英语培训市场
· 遵义蛋糕 古稀掌门重出江湖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