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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31日电昨日,铜仁“一元索赔案”一审原告胜诉。法院认为被告杨腊生在全厂职工大会上,没有根据地公开宣称老厂长贪污几百万元,其行为构成对他人的名
誉侵权。
据记者了解,铜仁地区皮革厂成立于1957年,系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最多时达350人,年销售收入逾400万元。经铜仁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厂在1991年以前亏损一万多元,在1991年至2003年1月赵品义任厂长期间,由于皮革厂经营不善及其它原因,累计亏损总额850余万元。
此案由铜仁市人民法院经过6月30日和7月5日两次开庭审理,现查明:在2003年5月14日铜仁地区皮革厂全厂职工大会上,现任厂长杨腊生在会议开始前,宣布原任厂长“赵品义贪污了几百万”,立即激起职工愤怒,引起全场哗然。在被告杨腊生宣读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对皮革厂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后,职工集体签名要求报请司法机关查处。原告由此提起诉讼。
昨日,铜仁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杨腊生应在铜仁地区皮革厂全厂职工大会上向原告赵品义赔礼道歉,恢复原告的名誉;被告赔偿原告赵品义的名誉损失费人民币1元;被告承担因其侵权行为造成原告赵品义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另外,诉讼费及实际支出费共计710元,由被告承担。
(黄平 尹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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