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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29日电10多年前,花溪区一村委会欠下村民债务。10年后,随着原来的村主任卸任,新“掌门人”不再认这笔旧帐。日前,花溪一村民为这笔旧债走
上法庭,为自己讨回了“说法”。
据了解,花溪区孟关乡付官村村民付林1991年向村里承包两公里的公路工程。完工后,付官村尚有8300元余款未付给付林。
其后10余年,付林多次拿着欠条催要这笔债务,付官村均以村里经济困难为由拖欠。其间,两届村委会主任均在欠条上签字,承认这笔旧债。但2002年5月村委会换届后,新的村委会主任不再承认这笔旧债。付林便一纸诉状将付村委会告上花溪区法院。
法庭上,法官否定了被告有关“欠条已过诉讼时效”的说法。法院依法判决付官村支付8300元欠款给原告付林。(梁晋毅张杰)(责任编辑:周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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