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来,有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询问如何捐赠遗体和角膜?本报记者特地前往贵阳市红十字会采访。
贵阳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贵阳市捐赠遗体和角膜办法》,凡是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捐赠遗体和角膜,以及其管理活动都适用该《办法》。
捐赠遗体或角膜应当由本人到登记机构登记,登记机构包括贵阳市及各区、县、市的红十字会。登记时应带上3张两寸的照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完成后,红十字会将向捐赠人颁发统一印制的捐赠卡和纪念证。捐赠卡应随身携带,这张卡上注明了接受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目前贵阳市的接受单位为贵阳医学院。
捐赠人还需要一个执行人,执行人可以是捐赠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公民、单位、组织。捐赠人去世后6—12小时之内,执行人应通知接受单位,有关部门将为捐赠者举行一个庄重的遗体告别仪式。
如果捐赠人行动不便,也可以打电话要求登记机构上门服务。目前贵阳市红十字会已经上门服务过4次,联系电话:5961921。(雷蕾 胡卡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