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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协和房产案"一审宣判 两法人代表被判刑
www.gz.xinhuanet.com  2006年04月09日 11:42:4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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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4月8日专电(杨联文 肖献松)备受合肥市民关注的原“协和房产”老板携款逃跑,造成众多客户房款血本无归的房产中介诈骗一案,于7日下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协和房产”公司法人代表周惠国、经理虞建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和10年。

   2004年2月,浙江人周惠国、虞建辉商量在合肥开办公司。周惠国、虞建辉通过“黄牛”代为办理公司登记手续,为了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先缴存50万元现金到银行验资账户,当日取得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2月10日,周惠国、虞建辉取得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当日,“黄牛”将注册资本中的49.98万元验资从账户上提走。

   协和房产公司成立后开始营业,周惠国、虞建辉分别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主要从事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公司在明知经营收入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利用签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代收购房款、代办银行按揭等手段,任意截留、使用、处分代收的客户购房款、银行按揭和售房保证金。同时,公司还以公司员工的名义收购陈某等人房屋,将产权证办在个人名下,再从银行套取按揭贷款,或者低价抛售套取房款,用于弥补公司亏空和清偿借款。

   两被告人采取上述方法,共骗取18户买卖双方各种款项133.07万元。2004年9月下旬,周惠国、虞建辉分别逃离合肥,协和房产公司关闭。2005年元月和2月,两人在宁波市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惠国、虞建辉行为均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合同诈骗罪。两被告人归案后,未能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法院遂从重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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