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房产频道 >> 购房技巧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新华网 (2005-07-08 17:36:54)
稿件来源:遵义日报

 
 

    根据有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


相关新闻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图片新闻
云盘村的“营盘古堡”旅游(2005-07-08 17:28:31)[详细内容]

阿栗杨梅喜获丰收(2005-07-07 09:55:52)[详细内容]

今日要闻
· 今年筑城廉租住房补贴计划安置800户
· 贵阳:农残超标 禁止“入市”
· 卫生厅着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
· 全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告捷
· 10家重点单位限期治理
专题报道
清洁生产助推循环经济发展
西部发展循环经济调查
越过这道坎
寻找“历史的弯道”--史迪威公路“二十四道拐”传奇(图)
用制度遏制工程腐败
热点聚集
· 全省严查“瘦肉精”
· 遵义:近三十万人饮水难
· 长途旅客易患病 列车催生"兼职医生"
· 记者来信:政府节能,从少些形式主义入手
· 列车破例临停救产妇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