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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应补交土地收益差额?
新华网 (2005-04-28 19:04:00)
稿件来源:贵州都市报

 
 

    读者陈女士近日拨打本报热线询问,什么是应补交的土地收益差额?应该如何计算?

    贵阳市房改办解释说,应补交的土地收益差额是指按当地《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算的已购住房的总价款与职工已交购房款总额、已交购房款投资收益额和夫妻双方存量补贴总额之差。其计算公式为:土地收益差额=已购房折现值—(夫妻存量补贴额合计+已付购房款总额+已付购房款的投资收益额)。其中,已购房折算现值=房屋所在地段经济适用房价格×(1—折旧率×房屋竣工年限)。(作者: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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