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万女士问:我们现在住的是单位分给我父亲的房子,但是还没有买断产权,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专家:房地产继承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是指有继承权的公民依法接受死者房屋遗产的行为。所谓死者房屋遗产,按照我国 《民法通则》的规定,系指死者生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公民死亡后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法遗产。如果 死者生前对其居住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如租用的是房管局所有公房或租用其他私人拥有的房屋,则不能作为遗产来继 承。死者的亲属如果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则需要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承租人,才能继续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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