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些市民听说《贵阳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正在修改,取消了“房屋租赁许可”,误认为不用再去房管局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贵阳市人大有关专家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必须严格依法执行。
据房管局租赁主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因一些市民未能全面了解《管理办法》修改的意义,以致不办理登记备案,对房管部门的工作造成了影响。
取消“房屋租赁许可”是否就可不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贵阳市人大有关专家明确答复,这是市民的错误认识,依据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租赁行为发生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其目的为加强对每一个市民租赁合法利益的保护。据介绍,政府主管部门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加强对合法财产的保护、对租赁中不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效调解房屋租赁纠纷等多个方面。 记者 谢龙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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