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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面积比合同多出 业主不为“误差”买单
新华网 (2003-04-17 10:31:06)
稿件来源:贵阳晚报

 
 

  新华网贵州频道4月17日电 通过产权兑换并补足差价得到一套新住房的祁先生万万没想到,房开商的交房面积比合同所订面积多出了10余平方米,对于房开商的补钱要求,祁先生拒绝为多出面积埋单。

  据了解,祁先生在北新区路的一套住房于2000年10月被一房开商拆迁,双方签订了《拆迁房屋产权兑换合同》,合同约定,房开商以一套建筑面积为70.7平方米的住房与其旧房进行产权兑换,多出面积按市场价格结算,祁先生按合同要求补齐了余款。

  今年2月,房开商找到祁先生称,即将交付的新房是84平方米,比约定面积多出了13.3平方米,要拿到新房,还要补钱。对于多达18%的面积误差,祁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祁先生认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应在3%以内,超出面积的费用应由房开商承担。

  双方争执不下,为此,祁先生表示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丁勇 邓文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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