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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积极参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
一、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目标定位
结合白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初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六优一化”的工作思路。即:设施优良、产业优化、生活优裕、环境优美、素质优异、班子优秀,形成城乡互促、工农互进、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根据这一思路,结合《白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白云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笔者认为,财政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目标定位是:通过财政政策和资金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业提高效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作重点
“农民自主、政府引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在农民自主的前提下,政府引导体现在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上,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是政府引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十五”期间,全区已累计投入“三农”资金2个多亿,使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得到长足进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但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十一五”期间,白云区将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与各类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打捆使用,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手段、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目标,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扶持。
——重点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白云区农村实际,要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发展、十年见成效”的总体安排,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统筹安排全区建设资金,同时争取上级对白云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更多的支持,大力扶持以“水、电、路、气、房、林、电视、电话”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标准化农田建设,搞好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完善水利灌溉设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沼气池建设和清垃圾、清污水、清路障、清杂物乱堆乱放、清家禽散养及改房、改路、改给排水、改厨、改厕、改圈、改灶、改庭院的“一气五清八改”工程。同时要探索和引导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养护市场化路子,形成政府、社会、农民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现农村面貌整体改观。
——重点扶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以加快农村小康进程为目标、村寨整治为突破点、以创建生态经济村、党建示范村、文明示范村为切入点、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为落脚点,紧扣“建设新村寨、发展新产业、组建新组织、营造新环境、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六大任务,大力加强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力度,促进建立一套比较完善、适应区情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投入,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完成农村学校“三小”(小厕所改造、小伙房建设、小基地创业)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防治。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逐步使全区城乡居民享受教育、卫生、社保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广大农民整体素质。
——重点扶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以“远程教育”、“双带致富”为载体,依托驻区大、中型企业,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坚持以工业的理念抓农业,继续围绕“蔬菜、花卉、畜禽、加工、旅游”调整思路,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六带十基地”建设,提高特色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建成全省最大的蝴蝶兰、玫瑰花、马蹄莲、杜鹃花生产基地。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四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农产品交易市场,培育农产品超市,全面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率先在全市实现农业、农村的历史性跨越。
——重点兑现农村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巩固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实现全区农民税费零负担,同时要防止反弹。用好转移支付政策,继续兑现农民综合补贴和种粮农户的直接补贴,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全面减免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重点支持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财政部门要重点支持乡镇机构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发展乡镇经济,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政权的行政能力,把加快乡镇经济的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和突破口,坚持“放权、放手、放活”的原则,建立完善有利于乡(镇)、办发展的政策机制,制定和完善乡、镇、办财政收入上台阶激励办法,明确乡(镇)、办财权,充分调动乡(镇)、办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乡(镇)、办因地制宜,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
三、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措施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支农职责的新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农”政策,建立和完善适合地方实际的支农机制。
——创新支农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方式。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安排支农支出,确保支农支出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把财政贴息范围扩展到优势农业项目;对相关项目实行以奖代补、以物代资形式;整合、盘活农业资源,通过流转土地、拍卖荒山、承包租赁公共设施等增加集体收入。
——优化支农支出结构。要按照公共财政政策和支农政策要求,遵循新农村建设“农民自主、政府引导”的方针,结合地方实际,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以引导为主,突出支持重点项目,保证公益性支出,同时要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打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支农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农业财政项目公告制度等;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环节上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监督管理转变,在管理方法上由财政部门为主向审计部门、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共同管理转变;三是强化项目监管。采取项目责任制,实行浪费财政资金、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同时将政府采购引入农业项目,实行招、投标办法,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
(作者系白云区财政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