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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区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建立责任制。
一、赵兴民同志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主要责任是:
1、按照市委、区委的部署,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际,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并主持制定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制。
2、按照区委的部署,指导、督促区人大机关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了解掌握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做好监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汇报。
二、兰廷贵、罗泽惠同志负责区人大财经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按照市委、区委的部署,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了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廉政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监督工作。
3、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三、李天权同志负责区人大代表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按照市委、区委的部署,指导、监督所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了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廉政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监督工作。
3、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四、谢永忠同志负责区人大法制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按照市委、区委的部署,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了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廉政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监督工作。
3、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五、杨光林、何渝霞同志负责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按照市委、区委的部署,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了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廉政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并做好监督工作。
3、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
中共白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200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