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日报讯(朱邪) 6月25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去年下半年以来,贵州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对补助已到期的20.9934万亩退耕还林地进行新一轮补助,已向退耕农户继续发放补助金3831万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贵州省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和生活补助20元。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经全面检查,贵州省共有20.9934万亩退耕还草、还经济林地原补助已到期,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后,共需发放粮食补助金2998.7万元、生活补助金571.2万元。省财政还将粮食运费262万元折现后全部补贴给退耕农户。
为确保政策兑现到位,贵州省各地正集中人力对退耕地造林和荒山造林质量以及政策补助兑现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退耕林地被征占用、因灾损毁、复耕、造林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力整改完善,还与退耕农户重新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完) |